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諾士佛臺命案 洋教師囚10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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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發表於 24-8-2011 01:08:04 | 顯示全部樓層
法庭其實係一個比機會人改過既地方
之所以判10年,係法官希望個男人會改過自新   唔通下下殺左人都要判廿幾30年咩
人都死左啦  最緊要既係個犯人會改過  明白自己既錯
況且佢都係29,30出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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